2020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

  • 单位性质:机关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黑龙江省
  • 发布日期:2020-06-1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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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17号

(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36号

二、招聘岗位

(一)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7名。其中国土空间规划所专业技术岗位4名、自然资源科技规划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耕地保护所专业技术岗位1名、战略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

(二)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8名。其中自然资源大数据应用研究专业技术岗位4名、遥感数据应用专业技术岗位8名、计算机软件开发专业技术岗位8名、地理信息应用服务专业技术岗位4名、网络应用与管理专业技术岗位2名、外业测绘专业技术岗位5名、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专业技术岗位6名、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专业技术岗位2名、水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技术岗位2名、草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技术岗位2名、土地资源调查与监测专业技术岗位3名、土壤分析专业技术岗位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面向统招高校毕业生(包括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经历等期限截止日期以公告发布日止(含当日)。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应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方可提出调转。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6月12日上午9时起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6月29日至7月3日17时。7月 3日17时之后不再接受考生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发送后请截图并妥善保管邮件发送成功的回执。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相关材料原件(附件3)扫描,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

(1)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联系人:刘科长,联系电话:0451-51070033,电子信箱:87534656@qq.com,发送的电子邮件文件名称须标明“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

(2)黑龙江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联系人:李科长,联系电话:0451-87510412。电子邮箱:hljsqdyrsk@163.com ,发送的电子邮件文件名称须标明“岗位编码+应聘者姓名”。

3.注意事项。(详见“阅读原文”)

(三)笔试资格审查

笔试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在 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笔试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应聘同一岗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采取网上缴费,缴费后报名资格有效。笔试每人每科45元,面试不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8日至7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期间,严格按照应聘人员报考的单位进入支付宝分别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不予受理。

(缴费程序查看“阅读原文”)

笔试结束后考生在所在考场指定地点领取缴费发票,未参加考试的考生,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考生报名信息将缴费发票邮寄至个人。

缴费成功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考试主要内容为自然资源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参加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报考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结束现场发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进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末位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聘人选;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依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办理落编及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将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本公告由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自然资源厅会议讨论决定。

由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1)55603861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咨询解释电话:(0451)556037215560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