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黑龙江省
  • 发布日期:2020-10-19 08:09
  • 浏览次数:3018

公告详情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80人。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密山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密山市202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

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hljms.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社会公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

(五)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六)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条件里涉及的报考人员户籍、毕业证等各类佐证证书及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八)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8:30时--10月27日17:00时止。报名地点:密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原就业局)。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需提交的材料: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报考中共密山市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岗位的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及公文写作。

(3)笔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5)公布笔试成绩。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率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密山市政府网站或考试微信群告知。

4、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试与面试综合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通过笔试面试最终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其工作岗位按报考考生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467-5258212

监督电话: 0467-52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