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招聘社会化用工通知(即日起至6月25日止)-黑龙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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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作城市:其他
  • 发布日期:2018-06-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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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为更好地做好当前审判工作,充实执行警务局工作人员队伍,提升执行能动性,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良好基础,九三农垦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3人(男1名,女2名)。

一、应聘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户籍限农垦九三管理局局直地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

(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大专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执行警务局)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执行警务局内勤(女),安检人员(女),执行警务局协警(男性,有驾驶资格及驾驶经验),用工性质为社会化合同制工人。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近期证件照1张、学历证书复印件发至13644665880@163.com(男性请将驾驶证扫描上传),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25日止。应聘者请提供农垦九三中心医院体检表一份,请交到九三农垦法院一楼大厅,注明政工处收。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式

(一)综合知识测试。采取笔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性基本知识和基本常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合格者中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按实确定。

(二)面试。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选。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合格者,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组织政审。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九三农垦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进行劳动备案。拟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月工资为1600元。

七、待遇

聘用上岗人员执行九三农垦法院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相关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金)。

联系电话:孙大玮 04567881897

特别提示:同学们在应聘时,如遇到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收取培训费用”等不规范招聘的情况,请立刻中止应聘,并将该情况告知招生就业处(0451-86682202/13303662276)或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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