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以下简称“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统筹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为我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集中提供大量岗位,加强高校就业指
导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主动求职,加速推进我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2月。
四、活动组织
“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全省各高校和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承办。
五、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主动服务和融入我省四大新兴产业推动振兴发展布局,开展校园招聘系列活动、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和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等系列活动。
(一)开展系列招聘活动。“校园招聘月”期间,省教育厅分主题、分专业、分行业举办14场线上招聘活动,并在疫情防控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线下招聘会,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岗位资源。各高校要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下校园招聘活动,高效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招聘工作,抓住有利时机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推动进校用人单位注册使用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各高校要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会(宣讲会),至少开展一次 “情系黑土地 ·就业在龙江”留省就业主题招聘会,为每名毕业生精准推荐3个就业岗位,动员毕业生积极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和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求职。省级线上招聘会活动安排为:
1.2个主题类专场招聘会。 “就业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黑龙江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综合场;“就业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黑龙江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留省就业主题网络招聘会。
2.4个行业(产业)类专场招聘会。 “就业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黑龙江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数字经济产业专场、生物经济产业专场、冰雪经济产业专场、创意设计产业专场。
3.8个专业类专场招聘会。 “就业向未来 建功新时代”黑龙江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师范类专场、农林类专场、理工类专场、医药类专场、经管类专场、体育类专场、IT类专场、文史类专场。
(二)深入开展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各高校要组织校领导班子、二级院系领导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用人单位,明确任务目标,以省内用人单位为重点千方百计为毕业生开拓就业岗位资源,深入了解用人单位需求,改进学科专业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省教育厅将组织高校与优质企业和用人单位对接,开展集中走访、深化校地企合作。
(三)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重点围绕就业形势、职业规划、求职技能和能源动力、材料化工、装备制造、建筑地产、金融等高校毕业生人数较多的相关领域,持续播出 “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省教育厅启动“送培训进校园”活动,持续举办“就业有我·助 你前行”公益直播课,举办 “2022年度宏志助航计划——全国
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班”。各高校要组织毕业生收看教育部、省教育厅公益直播课,宣传动员毕业生积极参 “宏志助航计划”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我省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要开展面向重点群体毕业生的招聘会,助力更高质量就业。各高校要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和留省就业主题宣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积极求职心态,到基层就业、到城乡社区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四)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各高校要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积极组织院系和相关部门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申报,高质量推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习基地、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校企合作等项目开展。 “校园招聘月”期间,教育部将举办“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对接交流会,邀请优质企业、有关高校进行线上线下双对接,为校企双方搭建精准对接交流平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与优质企业和用人单位对接,促进就业与培养有机联动、供需有效对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校园招聘就业主渠道作用,把 “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纳入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部署,制定本校“校园招聘月”活动方案,于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将 “校园招聘月”活动方案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备案。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高校要转变观念,创新工作举措,
适应疫情常态化下就业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拓展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岗位资源,高质量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宣讲会)。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做好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毕业生求职意愿调查,减轻毕业生就业心理压力,引导其适应 “线上”+ “线下”的求职模式,推荐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签约,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三)做好疫情防控。各高校要高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校园招聘工作,制定完善校园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采取设置闭环管理的招聘面试间(宣讲室)等方法创新活动开展形式,积极创造条件、抓住有利时机举办线下招聘活动,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校园招聘月”宣传工作,多角度、多方位开展系列宣传,鼓励引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报省教育厅。
各高校要及时汇总统计“校园招聘月”期间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每周五12:00前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张植 0451-53610778
电子信箱:hljbys@ 163.com
黑龙江省教育厅2022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