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周:望奎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 单位性质:未知
  • 单位行业:未知
  • 单位规模:--请选择--
  • 工作城市:黑龙江省
  • 发布日期:2023-05-25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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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按照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关于建立乡镇卫生院大学生动态补充机制的要求,望奎县实施 2023 年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和招聘对象

此次共招聘8名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其中:望奎县灵山满族乡卫生院、望奎县东升乡卫生院、望奎县东郊乡卫生院各1名(临床医学专业);望奎县莲花镇卫生院、望奎县通江镇中心卫生院、望奎县富源乡卫生院各1名(中医学专业);望奎县恭六乡卫生院、望奎县厢白满族乡卫生院各1名(中药学专业)。招聘对象为省内、外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医学毕业生;中药学专业放宽到具备报考执业药师资格即可。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基层;

3.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条件: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结合专业可放宽到初中起点统招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政治品德不良,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其他不具备报考条件和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望奎县融媒体中心网站进行发布,发布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望奎县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望奎县中央大街18号),报名联系电话:0455—6898017。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1.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1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报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双面打印。

3.应聘人员需提供:①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2张蓝底2寸免冠证件照;②往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档案保管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另行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为反正面;③2023级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学历证明(加盖公章)、成绩单,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由望奎县2023年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各学科相应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当日,在望奎县卫生健康局和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张贴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应急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4.如个别招聘岗位经笔试、面试后产生缺额,可在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若再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的方式进行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在本岗位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由望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守法和诚信、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的,在本岗位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体检合格后依次进行递补考核。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拟录取公示。


(七)录取及相关待遇

考生录取后,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政府特聘岗位津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依法享受本县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县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聘用人员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在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2023年乡镇卫生院医学毕业生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