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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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2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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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计划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详见《2023年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五)年龄为35(含)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报名人员于2023年9月11日-9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期间,携带报名材料到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C637房间进行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①《2023年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电子版、扫描件;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扫描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扫描件;③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以“姓名+手机号”命名,不超过200k,与报名表同版);④保管档案证明及扫描件(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⑤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及扫描件;⑥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需在现场报名时同时提供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及扫描件,笔试加分承诺书(附件4)及扫描件。笔试加分政策按照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加分政策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笔试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详见“有关说明”)。请报考人员携带纸质版材料的同时,将电子版和扫描件进行压缩,形成以“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压缩包,现场通过U盘同步报送。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准考证发放和有关要求请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但进入面试人选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比例,以笔试客观题成绩高者优先。如进入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3:1,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缩减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也可降低开考比例。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同时递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准考证发放和有关要求请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2、考核工作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附件1:2023年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2023年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2023年大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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