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引进对象不同,分为“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和“佳人聚佳”人才引进: 1.“才聚三江”人才引进面向应届(2024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 2.“佳人聚佳”人才引进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驻佳高校和其他高校佳木斯籍的应届(2024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统招研究生、本科生,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 二、引进数量 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9人(“才聚三江”19人、“佳人聚佳”10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2024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2024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6.年龄: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专业:普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2022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并填报相关表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此次引进设立佳木斯大学为报名点,全国各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佳木斯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30—16:00 报名地点:佳木斯大学1区B院1B05电商基地 五、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表、承诺书、本人二代身份证、个人简历、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院系章)(附件6)、在校证明(院系章)(附件7),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承诺书、本人二代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前一个月以内)、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 3.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2023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材料。 5.报考“佳人聚佳”人才引进的佳木斯籍考生需提供相应户籍证明(驻佳高校考生除外)。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结束后,证书类原件返还报考人员,证明类原件及其他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回存档备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考生在招聘现场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不能兼报。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由工作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2022、2023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落编手续。2024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落编手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附件3: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4: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附件5: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6: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附件7:在校证明 附件8:人才引进录用体检表 附件9: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节选) 附件链接:https://www.jms.gov.cn/html/index//content/2023/12/e76692a8470d4df2aa272fcd3f095b18.html

【29人·落实编制·教师岗】佳木斯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月2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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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12-2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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