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始建于1992年,2005年成为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高校,2009年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与青岛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单位。现有大珠山校区、小珠山校区两个校区,占地12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244人。学校设有教学单位14个,开设46个本科专业、28个专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青岛滨海学院医学院及护理学院成立于2011年,近10年来,青岛滨海学院致力于对医学专业的重点打造,在专业数量、学生规模、培养质量、资源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8月底医学院及护理学院顺利搬迁至大珠山校区。新校区总投资15亿元,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规划容纳6000余人,目前在校生5400余人。高标准配备了教学设施设备,图书馆、大型礼堂、体育馆、游泳馆、医学科学博物馆等特色设施外,重点建设医学实验实训中心、医学虚拟实验教学中心、医学动物实验中心、尸检中心等教学科研设施。 为促进医学专业大力发展,学校总投资30亿余元,与当地政府按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共建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非营利性混合所有制大型综合性医院,实现了学校重点打造医学专业、开拓医学办学空间、建成医学“学研产”融合平台的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青岛滨海学院诚邀海内外博士高层次人才和优秀硕士人才加盟。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愿意长期为学校的发展做贡献。 (二)身心健康,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要求,能胜任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相应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被解除公职或受过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行为的。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青岛滨海学院2024年诚聘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医学类)》(附件1)。 三、引进人才层次及相关待遇 (一)博士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人才 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先进或领先水平的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一、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首位人员;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首位人员;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2)主持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或相当于以上项目的首席科学家。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其它相当层次人选。 2.第二层次人才 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术成就,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首位人员;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首位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首位人员;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位人员。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文库者。 (2)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级项目(理工类青年项目除外)2 项且满足:近5年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中科院JCR一区收录6篇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首位;近5年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中科院JCR二区以上),CSSCI(学科分类排名前 50%),A&HCI收录4篇及以上或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首位人员。 (3)“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其它相当层次人选。 3.第三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优秀学术成果和一定学术影响力,有很好的发展潜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一项: (1)近5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排名首位)。 (2)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首位人员,且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中科院JCR一区收录6篇及以上;近5年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首位人员,且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中科院JCR二区以上),CSSCI(学科分类排名前 50%),A&HCI 收录 4 篇及以上。 (3)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理工类青年项目除外)且满足: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中科院JCR一区收录8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中科院JCR 二区以上),CSSCI(学科分类排名前50%),A&HCI收录6篇及以上。 (4)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其它相当层次人选。 4.第四层次人才 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在学科方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5年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首位)。 (2)近5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且满足: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中科院JCR一区或本学科TOP期刊收录2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中科院JCR二区以上),CSSCI(学科分类排名前50%),A&HCI收录2篇及以上。 (3)近5年满足:理工类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中科院JCR一区或本学科TOP期刊收录5篇及以上(有ESI高被引论文数量可适当降低);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方向的论文被SCI、SSCI(中科院JCR二区以上),CSSCI(学科分类排名前50%),A&HCI收录4篇及以上。 (4)山东省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5.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的博士、博士后;业绩特别突出且属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一般不超过50周岁。 (1)A类博士:学术基础深厚,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 具备较强发展潜质;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2)B类博士: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3)C类博士: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或具备相当水平者。 其它: 1.学校急需紧缺学科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待遇“—事一议、 一人一策”。 2.学校为引进的上述各层次人才参照事业编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妥善解决实验条件配备、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3.各层次引进人才符合青岛市引进人才相关条件的,可同时享受青岛市引才待遇。 (二)硕士人才 1.学校实行岗位年薪制,根据岗位确定薪酬:应届硕士年薪8.5万起;对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及专业能力,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才,待遇“一人一议”。 2.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目前标准为硕士800元/月,连续发放36个月)。另外,在住房补贴基础上,享受西海岸新区研究生生活补贴(目前标准为硕士200元/月,连续发放36个月)。 3.对新引进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4.来青初次就业,并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5.根据学校人才激励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每年5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人才津贴;根据学校科研奖励政策,科研成果突出者可享受各项成果奖励和团队绩效奖励。两者可兼得。 6.单身教师学校免费提供单身宿舍。另外,为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学校内部福利购房或租房政策。 7.教职工子女可享受学校附属幼儿园优先入园和学费优惠政策。对符合学校岗位条件的家属,可在校内安排工作或帮助解决工作问题。 8.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享受国内外访学资助、季度福利、春节福利、教师节福利、三级甲等标准附属医院免费体检及“滨海人”医疗保障服务优惠政策等福利。 9.注重青年骨干培养,每年选派教师赴国内外进修学习,搭建职业发展平台和继续教育保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将以下材料分别发送至人事处邮箱 (rsc@qdbhu.edu.cn) 和与应聘职位对应的联系邮箱。电子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学历+应聘专业” (如:张某某+硕士+医学影像)。 1.个人简历(要求包含详细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论文成果和近期1寸彩照); 2.应聘登记表 (1)博士高层次人才填写《青岛滨海学院博士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 (2)其他人才填写《青岛滨海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3); 3.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的扫描件; 4.其他重要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5.身份证扫描件; 6.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按学校通知要求来校参加试讲、面试。 (三)考察体检 对试讲、面试通过并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 (四)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按学校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6728727 孙老师 黄老师 通讯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 学校网址:www.qdbhu.edu.cn 附件1:《青岛滨海学院2024年诚聘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医学类)》 附件2:《青岛滨海学院博士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附件3:《青岛滨海学院应聘登记表》 附件1: 青岛滨海学院2024年诚聘优秀人才岗位汇总表(医学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