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2024年度
选聘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江苏省宿迁市面向国内外高校选聘100名左右应届紧缺专业毕业生(以下简称“市选聘生”)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对象
A类:“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
业生,或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强高校(含
QS、THE、U.S.News、ARWU等四类)的
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B类: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C类:驻宿高校应届毕业生,
上述对象不包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
院毕业生,不含在职学习的毕业生。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4年毕业且在8
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可放宽至12
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
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
专业类别划分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如有报考人员所学
专业不在本目录内,但和所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相
近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5月27日18:00之前
向市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选聘县(区)组织部
门提供由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证明材
料,经市直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或选聘县(区)组
织部门审核后,如认为符合所报考职位专业要
求,可同意报考该职位,并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
告专业调整情况。
报考江苏省2024年选调生职位(含名校优生
选调)考察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要求
的岗位,也可参加专项比选,通过双向选择另行
安排岗位。专项比选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二、
待遇保障
市选聘生除享受选聘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
待遇外,还享受《宿迁市人才“购房券"管理和使用
办法》规定的购房补贴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
研究生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双一
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同时,亨
受《宿迁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领暂行办法》
规定的生活补贴政策,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
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万元,“双一流"建设高
校全日制本科生4万元。另外,对世界前100强高
校毕业的了5周岁以下聘在专技岗位的博士研究
生,10年内给予8万元/年的科研补贴。
1)
培养锻炼
选聘生最低服务期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内实
行“1211"培养模式,试用期1年,期满后的前2年
在入职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第4年安排到乡镇
街道)等基层单位挂职任职,
第5年根据个人成
长情况予以择优晋升或重点培养,
将市选聘生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
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优先推
荐参加部门条线专业培训、党性教育专题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工作专班、跟班学习。
(三)
择优使用
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岗位出现空缺
需补充的,可直接从县以下单位选聘生中选用。
选聘茶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志向明确,有理想抱负和奉献
基层精神。
3.品学兼优,其中C类考生在校期间成绩排名
不低于班级前了0%。
4.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为1998年5月1日以后出
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无学术不
端和道德品行问题。
6.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联合组织,按照报名
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
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和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
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各选聘单位
或县(区)组织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初审中
遇到问题可与选聘单位或县(区)组织部门
联系,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市人事考试
中心(0527-84353885)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19日
9:00-5月28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
5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
29日18:00。
报考人员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
格初审。
报名网址:
http://sqhrss.sugian.gov.cn/rlzyj/ws
bm/list.shtm
2.报名和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
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
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x45毫米证件
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
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此次考试按每人100元标准收取报
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缴
纳考试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
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
T名:
拉夕次板
/42上
缴纳报夕弗的初
为报名无效。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
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
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
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
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3:1
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
划,报考被取消岗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以
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
间:2024年5月30日12:00-18:00。
(6)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信息
中所填写的联系方式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
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选聘工作
的,责任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选聘单位或县(区)组织部
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
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
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驻宿高校
考生还须提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证明。
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
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
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
关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建网
(www.sqdj.gov.cn)公告。
(三)i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
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
个选聘程序。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40
人,按随机分配考场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成
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所在岗位选聘计划
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全
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
养、发展潜力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
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入围考察
人选名单在报名 网站和宿 迁党 建网
(www.sqdj.gov.cn)公告。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和考察成绩各占50%的比
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原始计算数
值),面试、考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
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根据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
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宿迁党
建网(www.sqdj.gov.cn)公告。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
人员名单在报名 网站 和 宿 迁党 建网
(www.sqd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
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选聘生在最低
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市外公务员招录、企业事
业单位招聘以及其他招聘,如违反此项规
定,须返还人才招引政策的相关补贴;选聘
生通过调任、考录等方式获得公务员身份
后,不再兑现相关政策补贴:选聘生聘用到
本市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停止申领(申
兑)“购房券”、生活补贴,符合科研补贴条件
的可继续发放。
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因考生不符合报名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
从该岗位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
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
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
聘用协议(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
理。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
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
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
标准,严禁弄虚作假、狗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
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
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联系咨询
对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选聘相关问题需要
咨询时,报考市直岗位的人员请与选聘单位主管
部门联系,报考县(区)岗位的人员请与县
(区)组织部门联系。
1.宿迁市委宣传部0527-84368708
2.宿迁市委政法委0527-84357051
3.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27-84359670
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0527-84338685
5.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27-84387295
6.宿迁市交通运输局0527-834351997
7.宿迁市水利局0527-843990088.共青团宿迁市委0527-84358919
9.宿迁市工商联0527-84311820
10.宿迁市国资委0527-84360015
11.沭阳县委组织部0527-83069809
12.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11862
13.泗洪县委组织部0527-86249839
14.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0527-80988993
15.宿迁市宿城区委组织部0527-82960869
16.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0527-88859912
17.宿迁市湖滨新区管委会0527-84837502
18.宿迁市洋河新区管委会0527-8266811如仍有疑问,还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选聘政策咨询:
0527-84368839,0527-84368985
报名技术咨询:0527-84353885
监督电话:0527-12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