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满足卫健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医疗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拟面向高校毕业生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13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部分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校园选聘院校参考清单》)。
三、选聘数额
选聘医疗技术人员13名(详见附件2:《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各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19日至2007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
6.学历学校要求:
(1)学历:纳入国家统招计划、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毕业生其本科学历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2)学校: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
(3)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等条款。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自2025年4月12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药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院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9日9:00-11:30。
地点: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主教学楼前广场。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河北医科大学报名点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专升本考生同时提交大专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同时提交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3)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本人签字)(附件3);
(4)岗位条件要求中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同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成绩表、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依据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报名现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上午9:30-下午15:00。
考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具体地点报名成功后当面告知或电话通知考生)。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程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通过专业知识问答+答辩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评赋分,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考试结束后,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医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失信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九)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允许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17731544011、0315-3125307(工作时间)
附件:1.校园选聘院校参考清单
2.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3.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5年4月12日
附件1
校园选聘院校参考清单
一、部分国家“双一流”院校(101所)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湘潭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石河子大学、宁波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
二、省级重点医学院校(37所)
首都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福建医科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广西医科大学、贵州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徐州医科大学、河北中医药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河南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
三、科研院所(1所)
中国中医科学院
| 附件2: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第二批事业 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 |||||||||||
| 序号 | 主管 | 单位 | 经费 | 拟招聘 | 岗位 | 拟招聘岗位条件 | 备注 | ||||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专业或 | 其他 | |||||||
| 1 | 区卫健局 | 区人民医院 | 差额 | 4 | 2-岗位1 | 本科 | 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专业名称:临床医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内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急诊医学、临床医学、重症医学 | ||
| 2 | 2-岗位2 | 本科 | 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专业名称: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如果考生具有执业医师证书,要求执业范围须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 | |||||
| 2 | 区卫健局 | 区中医医院 | 差额 | 1 | 2-岗位3 | 本科 | 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专业名称: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 、医学影像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临床医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外科学、内科学、儿科学、妇产科学、老年医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骨科学、麻醉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超声医学、放射影像学、核医学 | ||
| 2 | 2-岗位4 | 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二级学科:中医、中医内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外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
| 3 | 区卫健局 | 区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 | 差额 | 1 | 2-岗位5 | 本科 | 学士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专业名称:精神医学 研究生二级学科: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
| 3 | 2-岗位6 | 研究生 | 硕士 | 30周岁及以下 | 研究生二级学科:中医、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
| 合 计 | 13 | ||||||||||
附件3:
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
医疗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照 片 |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高 | ||||||||||
| 身份证号 | 有无 既往病史 | |||||||||||
| 本科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
| 硕士 学历、学位 | 毕业院校 | 专 业 | ||||||||||
|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 是否“双一流”高校(学科) | 执业资格名称 | ||||||||||
| 报考岗位 | 单位: 岗位代码: 是否服从调剂: | |||||||||||
| 户籍地 或生源地 | 联 系 电 话 (保证通讯畅通) | |||||||||||
| 家庭住址 | ||||||||||||
| 学习经历 实习经历 (从上高中填起) | 时间段 | 所在学校 | 专业 | |||||||||
| 年 月至 年 月 | ||||||||||||
| 年 月至 年 月 | ||||||||||||
| 年 月至 年 月 | ||||||||||||
| 在高校期间所获奖励 | ||||||||||||
| 诚信承诺 | 本人上述信息保证完全真实,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我是学生
我是学生 我是单位
我是单位 我是管理员
我是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