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 助力国内一流师范大学建设 哈尔滨师范大学出台《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

2024-04-30 点击次数:1277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化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指示精神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要突出就业优先导向”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就业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4月28日,哈尔滨师范大学出台《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哈尔滨师范大学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就业工作最新部署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内涵式发展,完善就业工作考评奖励机制,推动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办法》出台,进一步明确将就业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建立完善学校领导约谈机制,对专业去向落实率设立“警戒线”,考评结果将作为学校专业招生计划调整的重要依据。《办法》对就业工表彰奖励进行了明确,设立就业先进集体奖、就业质量提升奖、就业市场开拓奖,最佳进步奖等四个集体奖项。同时根据就业工作实际,对在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政干部、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等个人进行表彰,对获得先进个人奖的辅导员在职称评审中可认定为校级表彰奖励,对违反就业工作纪律的集体和个人实施一票否决制。

《办法》的出台,为全校上下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激发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做好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全员抓就业的良好育人环境,建立就业与专业设置、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学校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为实现国内一流师范大学建设目标筑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