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24)
2024-01-23 点击次数:17726
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024)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为大专或大专以上可在学信网查询学历认证的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成人高考、自考学历),留学回国创业学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注册在黑龙江省内的营业执照,且申请人是营业执照负责人或股东(需在工商部门登记);
4、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申请小微企业类的,泽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符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合同,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扶持政策
1、担保贷款额度: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创业的,每人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类最高400万元;
2、担保贷款期限: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担保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4、利息:
(1)高校在校生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部门全额贴息;2023年10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利息,个人承担贷款合同实际利率的50%部分,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展期、逾期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2)高校在校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2023年10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办)利息,借款企业承担贷款合同实际利率的50%部分,其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展期、逾期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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