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我院2022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请各分院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通知要求上报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材料。
一、发放对象
在2022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类型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请材料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毕业生需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合同;
4.由学校出具的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应届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领取低保的存折(当年入账)、户口;
4.由学校出具的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应届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三)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毕业生需提供由残联发放的本人残疾证;
4.由学校出具的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应届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毕业生需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和同一户口家庭成员的残疾证、户口;
4.由学校出具的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应届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毕业生需提供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证或扶贫手册;
4.由学校出具的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应届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1.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
2.毕业生领取补贴银行卡(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
3.毕业生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4.由学校出具的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应届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五、材料上报
(一)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方式为哈尔滨就业网络管理系统上报,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清晰扫描件电子版,jpg格式(PDF格式不支持),图片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2.各分院按申报类别建立文件夹,如XX分院残疾学生文件夹、XX分院低保学生文件夹、XX分院助学贷款文件夹等;
3.同类别申报材料以“序号(序号与汇总表序号一致)-学生姓名+申报类别”单独建文件夹,文件夹内的材料以“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4.各类别的汇总表请单独汇总在以“分院名称+汇总表”命名的文件夹内;
5.最后以“分院名称+求职补贴”命名打压缩包发送至邮箱。
6.汇总表加盖分院党组织公章纸质版报送。
7.若学院无学生申报,需报送由主管领导和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的纸质版情况说明。
(二)报送时间
2022年3月10日(周四)下班前,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邮箱195727191@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1办公室。
六、申领程序
1.分院初审。各分院要及时将政策宣传到位,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名单要以适当方式在分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由辅导员老师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复审。
2.学校复审。学校对申请材料复审,复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将上传《哈尔滨就业网络管理系统》,最终获得补贴人员名单将以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通过的名单将在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
3.补贴发放。待上级部门将补贴专款划拨至学校账户后,学校财务处会第一时间按标准将补贴打到审核合格的2022届毕业生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内。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通知的宣传与解读,确保实现2022届毕业生全覆盖,保质保量将工作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好补贴的申报与发放。待资金发放要及时通知到毕业生及时查收。
2.严明纪律。对于申报材料要认真核对,对经查实虚报冒领该项补贴的学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对于出具虚假证明的有关机构,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将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就业处 谭世超 0451-56860818
附件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审核标准
招生就业处
2022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