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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参军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4-11 15:14 来源:哈尔滨广厦学院 点击次数:1344

各二级学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黑龙江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审核的通知》,现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参军退役复学在校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时间:2023412--2023414日。

申报范围:2019-2022级参军退役复学在校学生。

申报要求:退役学生本人持《退伍证》原件、《退伍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哈尔滨广厦学院参军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备案表》1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征兵工作站申报;19级毕业班未在校学生由辅导员老师收齐材料统一审核备案。

材料申报时间:12日、13日、14日每天14点至16

征兵工作站地址:主楼0126办公室

征兵工作站电话:0451-56862726

附件:哈尔滨广厦学院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参军退役复学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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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征兵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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