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1.加快汇聚高精尖人才,对新入选(含引进)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支持计划、龙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持计划的团队,新入选(含引进)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的人才,根据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对能实现成果转化并推动产业发展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根据投资力度、项目前景、落地成效,最高给予资金支持500万元。
2.实施牡丹江杰出人才选树计划,每三年在教育、卫生、产业、科技等领域评选一次,连续三年,每人每月给予奖励1500元。对A股上市公司,产业项目上三个年度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达到6亿元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6亿元以上且增幅超过10%的工业企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工超过30人的制造业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董事长或总经理直接列入杰出人才计划范围,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有效期满后再次认定时,参评指标增加20%。
3.开通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绿色通道”,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考核合格即可聘用;市级重大引才活动期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简化程序,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建立牡丹江域外专家智库,实行专家考察休假制度,邀请高层次专家人才到我市开展学术交流、专题讲座、人才论坛、科技咨询等活动,为牡丹江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经开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聘请专家顾问或高端智库,由用人主体与高端人才(团队)自行确定待遇。
二、吸引留住青年人才
5.事业单位、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重点领域企业,聘用的符合全市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连续三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安家费1200元、1800元和3000元;三年内,在牡购房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4万元、6万元和10万元。省委定向选调生可参照执行。
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重点领域企业,引进的统招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连续三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安家费600元、1000元。
7.加强校地合作,组织重点高校在校大学生到我市开展实习实训,每人每月给予生活补贴1500元并缴纳保险,最长三个月,实习期间免费入住大学生实习实训后勤保障基地。
8.对来牡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牡无产权住房、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租住公租房。
三、支持激励产业人才
9.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重点领域企业,聘用的年薪30万元及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最高额度每人每年10万元。
10.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重点领域企业,新引进或原有职工在聘期内晋升的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高级技师,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三年内,在牡首次购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3万元。
11.探索建立政企人才共享机制,对纳入市级人才招聘计划,支柱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优秀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企业工作满三年且业绩考核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可按规定通过招聘进入相关事业单位,也可继续留在企业工作。
12.培育壮大技能匠才。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经费支持10万元、6万元;定期评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获评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5万元。对新获得(含引进)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的高技能人才,发挥重要带动作用、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代表我市参赛获奖者的技术指导专家组给予同等奖励。对新获得(含引进)“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称号或相当层次的高技能人才,发挥重要带动作用、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和2万元、1万元。
四、打造科创人才平台
13.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自建或合作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给予经费支持50万元;对新认定(设立或备案)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和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制造业创新中心,择优给予经费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