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成立就业自查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届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监测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就业自查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就业自查工作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就业自查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 张永生 李 聪
副组长: 马会敏
成 员: 戴 晋 张 成 赵 利 宫君庆 赵辛辛
李 研 王聪颖 崔明东 徐 威 迟成家
冷 冰 艾铁伟 李 青 徐 伟
二、工作职责
1.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及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届毕业时就业自查工作方案》,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参与核查人员要严肃认真,耐心细致核查就业信息,遇到问题要多角度核查,确定最真实合理的核查结果,不能从主观倾向放过问题,要以核查事实为依据判定学生就业状态,投入全部精力完成好就业自查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就业自查工作。各系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就业自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确保就业自查严格规范、就业数据真实准确。
(二)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系部要按照学院自查方案要求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开展集中核查、配合学院进行院系交叉互查。在就业自查过程中要对核查方式、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结果、存在问题、后续核实处置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最终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须由各系就业负责人签字,同学院就业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一并于5月27日上报就业处。
(三)强化规范,互查监督。系部互查阶段,被核系部要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准备相关工作材料;核查系部要认真落实学院就业自查方案的要求,全面核查就业材料。
(四)压实责任,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各系部在自查中发现的假就业、存疑就业状况均应认定为未就业,并分析造成假就业、存疑就业的内外部隐性原因,予以及时纠正和处理。在就业处大比例抽查阶段,如发现各系部存在就业自查不彻底或存在严重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在就业工作绩效考核中作减分处理。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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