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篇
一、哈尔滨市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多方位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可以获得最高30万元担保贷款额度。
●合伙创业,可根据合伙创业的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最高上限为400万元,并给予适当贴息支持,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多角度提升高校毕业生留哈获得感
●对在哈企业及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统招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和连续3年3000元/月生活补助。
●对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和连续3年2000元/月生活补助。
●对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统招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给予连续3年1500元/月生活补助。以上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扩大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范围,持续提高发放规模。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就业创业补贴
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毕业两年以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登记失业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初创主体吸纳各类人员就业且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其中,对于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0人(含10人)的创业企业,给予5000元的奖励;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每增加10人给予5000元奖励,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在哈企业及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统招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连续发放3年;同时每人发放安家费10万元。
●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发放3年;同时每人发放安家费3万元。
●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统招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连续发放3年。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享受与医学类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通过教育部认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享受与国内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引进高校毕业生申领安家费生活补助实施细则(修订)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且不可同时申领。聚焦中小微企业,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及时发放。9月3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稳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⑴大学生在我市创业的,按照省种子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对于其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⑵对返乡到农村(乡镇及以下)创业的大学生可申领3000元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
●大学生优秀及重点创业项目资助。对携带项目在我市创业的大学生,根据项目的市场前景、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经评审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经费资助。
●培训机构设备购置补贴、软件及相关费用。对于经认定具有资质的创业培训(实训)基地,给予设备购置补贴、软件及相关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费用总额的5%。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按照孵化基地内用于大学生创业企业孵化的总面积,每月给予5元/平方米的补贴,用于场租、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等费用,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
●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对于创业带动就业1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5000元的奖励。
●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库征集费。于经评审符合入库条件被纳入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的给予项目负责人1000元的项目征集费;
●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⑴对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进入市场运作或完成中试的,设立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奖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5万元和1万元;⑵处于创意或研发阶段的,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
3名、三等奖6名、优秀组织奖20名,奖金分别为1.5万元、1万元、8000元和5000元
——文件来源: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