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审〔2022〕20号)、《黑龙江省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黑财办〔2021〕11号)、《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哈人社发〔2024〕50号)
政策内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省人社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要件:(一)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三)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需到银行激活金融功能);(四)缴费单据(查不到缴费信息的需提供);(五)个人承诺书。高校毕业生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办单位:哈市道里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84515600
哈市南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82515434
哈市道外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88343765
哈市平房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86502464
哈市松北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87190266
哈市香坊区就业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51-51895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