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黑龙江工业学院!

黑龙江省分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摘录——鸡西市

2025-05-12 08:24 来源:黑龙江工业学院 点击次数:111

就业篇

一、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

市校合作高校(院系)到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提供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提供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开展活动以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文件来源:《新时代鸡西人才振兴28条》(鸡人领发〔2022〕6号)

二、大学生到村任职

依托省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统筹乡镇事业编制资源,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实现每个村有1-2名大学生。

——文件来源:《新时代鸡西人才振兴28条》(鸡人领发〔2022〕6号)

三、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符合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特困人员、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一次性发放补贴1000元/人。

——文件来源:《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鸡就字〔2018〕10号)


创业篇

一、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按每人20万元计算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上限为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文件来源:《新时代鸡西人才振兴28条》(鸡人领发〔2022〕6号)

二、创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体工商户5000元小微企业10000元。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高校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且在我市自主创业的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给予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政策扶持,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

——文件来源:《新时代鸡西人才振兴28条》(鸡人领发〔20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