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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重磅推出留牡来牡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措施

2025-04-01 08:19 来源:牡丹江大学 点击次数: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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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人才安居条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更好吸引和留住人才在牡就业创业、安居定居,把我市打造成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聚集城市示范区,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面向高层次人才持续供给人才公寓









1.高层次人才界定标准。主要指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省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等。


2.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符合界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入职省属驻牡高校且取得事业编制身份,本人及直系亲属在牡无产权住房的,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针对驻牡高校毕业生提供人才社区住房









1.驻牡高校毕业生界定标准。主要指牡丹江市域内高校(技工院校)大专或高级工班及以上学历层次当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未满一年的择业期内毕业生。


2.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创业毕业生安居政策。驻牡高校当年应届毕业生,入职我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或自主创业,本人及直系亲属在牡无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300元房屋租金标准,申请入住人才社区住房,最长不超过三年。


3.公有制单位就业毕业生安居政策。驻牡高校当年应届毕业生,入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有制单位,本人及直系亲属在牡无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400元房屋租金标准,申请入住人才社区住房,最长不超过三年。


4.择业期内毕业生安居政策。驻牡高校毕业未满一年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本人及直系亲属在牡无产权住房的,可按每月200元房屋租金标准,申请入住人才社区住房,最长不超过6个月。6个月内,入职我市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或自主创业的,可按每月300元房屋租金标准,申请接续入住人才社区住房,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入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有制单位的,可按每月400元房屋租金标准,申请接续入住人才社区住房,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支持重点企业建设人才周转房









1.重点企业界定标准。主要指招商引资重点企业、支柱企业等。具体由市发改部门统筹,根据企业投资额度、地方贡献、人才吸纳、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动态确定并发布《重点企业界定清单》。


2.企业周转房政策。符合界定标准的重点企业,由市政府统筹提供房产,采取限期免费使用、自行装修运维的模式,建设企业周转房,供本单位人才居住。


四、鼓励驻牡高校毕业生购买人才安居保障房









1.人才安居保障房界定标准。主要指可用于满足驻牡高校毕业生安居需求的优惠性保障住房。具体由市住建部门统筹,根据城市发展规划、重点产业分布、生活便利度等情况,动态确定并发布《人才安居保障房适用清单》。


2.给予驻牡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符合人才社区住房入住条件的驻牡高校毕业生,选择购买人才安居保障房,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照每平方米200元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返还人才社区入住期间已缴纳房屋租金。


3.购买大户型房源给予更高额度补贴。符合人才社区住房入住条件的驻牡高校毕业生,选择购买人才安居保障房,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3万元,返还人才社区入住期间已缴纳房屋租金。



五、强化人才安居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1.加快人才社区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人才社区周边建设社区食堂、健身中心、电影院、咖啡厅等配套服务场所,租用市属国有产权房屋的,给予“交一年免一年”房租优惠政策。


2.优化人才密集区域公交线路。在人才社区、人才公寓、企业周转房与人才工作单位较为集中区域、市区内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之间,对现有公交线路进行延伸、优化调整,增加人才专属定制公交线路。


3.提供人才安居暖心保障服务。建立人才社区、人才公寓、企业周转房专属管家服务体系,安排人才服务专员,依托市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常态化举办“红娘”联谊、青年夜校、文化交流、健康咨询等人才活动,在人才创新创业、生活保障等方面提供全程贴心服务。


4.打造人才服务礼遇体验项目。推出一批涵盖“吃、住、行、游、购”等方面的人才服务礼遇体验项目,对留牡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发放“牡丹江优青卡”,持卡人才可在人才服务礼遇体验项目内享受折扣优惠。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解释,并配套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或办理指南等文件,明确申报条件、标准、流程等内容。此前出台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