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是毕业生就业进程的关键一步,也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转递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毕业生档案转递和省平台相关信息填写要求明确如下:
一、不同毕业去向的毕业生档案的转递说明
1.成功考取研究生:档案转递至升学院校(本校升学直接选择“升学至本校”即可);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
3.非公单位就业(无人事档案管理权):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4.出国留学、自由职业、自主创业: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5.暂未就业: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6.所有定向生(黑龙江省内免费医学定向生、新疆阿勒泰地区定向生等),无论学生本人是否持有合同,如想在定向单位以外地区就业或升学,务必提前协商并获取“解除定向关系”的函,否则一律将档案派发到定向单位。
7.生源地为湖南、贵州、新疆等有特殊政策的地区,提前关注户籍地所在接受档案的部门是否有最新政策。
8.所有通过工作方式派发档案的毕业生,需要与签约单位提前联系,按照签约单位(有接收档案权限)或档案接收人社部门要求填报信息。
毕业生档案转递的详细地址由用人单位或学生提供,由学生本人确认,在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填报。
电脑端:/user/student
手机端:

二、注意事项
1.已经落实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务必要在省平台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和档案转递信息,学校以毕业去向登记作为档案转递工作开展依据。
2.档案转递信息必须填写正确、完整,确认填报的地址可以接收本人档案,以免出现因档案转寄地址错误而导致接收档案的部门无法按时接收档案。填报后如有修改或变化,可通过省平台“纠错”功能对地址进行更改(线上签约形式不可以“纠错”请单独与辅导员联系),并请告知学院,学院对每名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严格把关;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学生档案通过邮EMS高校毕业生档案专用通道方式邮寄,严禁个人携带或请人代邮。
招生就业处
2025年5月
 我是学生
我是学生 我是单位
我是单位 我是管理员
我是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