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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9-17 10:01 来源: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点击次数:30

各位校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等多部门共同设立“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现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工作。

一、奖励范围

       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金额

      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

三、遴选条件

      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请各人才培养单位充分组织动员,挖掘典型代表人物,特别是到西藏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申请方式

有意申请者请于9月19日17:30前填写附件材料并盖章扫描,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是否附其他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打包(提交材料应包含:推荐表以及其盖章扫描件、候选人事迹材料以及候选人汇总表),命名为“姓名-X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学金”,提交至邮箱gavingn@163.com。超时不予接收。后续由学校遴选后,根据上级分配名额进行材料完善及上报工作。



附件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docx

附件4.“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docx

附件3.“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