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牡丹江医科大学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增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牡丹江医科大学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大赛目标
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理念,通过竞赛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推动我校生涯教育水平整体提升,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动员用人单位参与,促进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服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大赛内容
大赛设以下两个赛道:
(一)成长赛道:面向中低年级本科生(一、二、三年级),侧重考察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成长过程与目标达成度。(详见附件1)
(二)就业赛道:面向高年级本科生(三、四、五年级)及全体研究生,侧重考察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与社会需要的适应度、人岗匹配度。(详见附件2)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
(二)承办单位:成长赛道(待定)、就业赛道(待定)
五、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院级初赛、校级初赛和校级决赛三个阶段:
(一)院级比赛: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4日,由各学院及研究生处自行组织。
(二)校级初赛:2025年11月15日–22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结果。
(三)校级决赛:暂定2025年11月底举行,具体安排提前一周通知。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
(二)报名平台: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平台(https://zgs.chsi.com.cn/home)
(三)材料提交:院级推荐参加校级初赛的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305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学生须为我校在校生,每人限选一个赛道。曾获往届全国大赛金银奖者不得在原赛道重复参赛。
(二)参赛信息及材料须真实有效,严禁出现违法违规内容和抄袭现象,否则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三)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生参赛。成长赛道参赛率不低于在校生的60%,其中一年级本科生须100%参与;就业赛道参赛率不低于40%。参赛组织情况纳入年度就业工作考核。
八、奖项设置
校级决赛设金、银、铜奖,择优推荐参加省赛,另评选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等。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动员,扩大参与。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大赛联络与推进,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学生参与。
(二)认真组织,统筹推进。结合就业指导、招聘活动等统筹安排院级比赛,整合校企、校友资源,促进学生通过参赛实现就业。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对赛事进行多维度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十、组委会及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
联系人:王老师(13763609692,微信wj80927560,邮箱80927560@qq.com)
刘老师(13124535324,微信qiumei13124535324,邮箱1598256288@qq.com)
办公地址:招生就业处305室
牡丹江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5年10月14日
 关于举办第三届牡丹江医科大学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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